English 中文

实务 | 化合物专利的撰写方法指南

2026,01,07
分享到:

对于药物研发者而言,化合物专利绝非仅仅是一纸官方文书,它是技术创新赢得市场回报的“权利契约”,更是其在残酷商业竞争中安身立命的“战略盾牌”。一份精心撰写的专利文件,如同为创新之火添加了利益的薪柴,其质量直接决定了技术护城河的宽度与深度。

  本文聚焦药物化合物专利撰写的核心痛点与实战需求,从法律逻辑、技术布局与商业价值多维度切入,系统拆解权利要求架构、说明书支撑体系等关键模块的撰写策略,为研发者与知识产权从业者提供一套兼具深度与可操作性的思考框架与实操指引。

image.png

一、权利要求书撰写

权利要求书是化合物专利的核心,直接决定保护范围的边界与稳定性。药物化合物专利的典型保护主题(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化合物、制备方法、中间体、用途、组合物;若布局美国市场,可增设治疗方法权利要求,实现全维度保护。


01化合物权利要求

1. 主题名称

主题名称中的用途限定是否影响保护范围,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一般来说,仅当用途限定隐含或导致产品具有特定结构时,才产生限定效力;方法权利要求的用途限定不影响保护范围。

为避免权利要求解释的不确定性,优先采用简洁表述。例如“1. 式(I)所示的化合物”,删除“用于治疗抑郁症的式(I)化合物”等非必要用途限定。

药物研发中,新化合物的盐、溶剂化物、酯等形式可改善成药性,但初次申请时相关研究往往尚未开展。综合说明书支持性要求,可在核心化合物权利要求中扩展至药用盐形式,表述为“式(I)所示的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注意:需在说明书中明确至少一种盐的制备方法,否则可能因“得不到说明书支持”被质疑。其他形式(如溶剂化物)因难以获得说明书支持,不建议贸然纳入。

2. 马库什结构

初次申请时,研发者通常仅获得少数具体化合物样品,如何通过马库什结构合理扩展保护范围,是实务中的核心挑战。撰写时需重点把控以下五个关键要点:

一是精准确定母核结构:基于现有研发成果及新颖性检索结论,锁定化合物群中必不可少的共有核心结构(即用于评判单一性的特定技术特征)。需注意的是,马库什权利要求单一性的核心判定标准是“所有化合物具备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仅母核结构相同不足以支撑单一性,还需明确构效关系及技术效果的关联性。

案例:某喹诺酮类抗菌化合物专利,母核设定为喹诺酮环,同时在说明书中明确“所有化合物均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发挥抗菌活性”,审查员据此认可了马库什结构的单一性;若未清晰说明效果关联性,该马库什权利要求大概率会被质疑存在单一性缺陷。


二是科学设置取代基:结合已有的构效关系数据及合理理论推测,在母核的关键位点设置R系列取代基团。可通过“烷基碳链延伸”(如将甲基扩展为C1-6烷基)、“电子等排替换”(如将羟基扩展为氨基)等方式拓宽取代基范围,同时需预判后续研发方向,为后续结构优化预留空间。


三是重视优先权考量:国内对优先权的判断较为严格,初次申请的马库什结构通式一般不得改动,且在后申请中新增的具体化合物(即便落入原通式范围),通常无法享有优先权。但存在例外情形:若新增化合物的结构在原申请通式中已明确记载(如原通式限定R为C1-6烷基,新增化合物R为丙基),且未引入新的技术方案,可主张“部分优先权”。

案例:某抗高血压化合物初次申请的通式限定R为C1-6烷基,实施例仅记载了R为甲基、乙基的化合物;后续在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申请人补充了R为丙基的化合物,因丙基属于原通式限定的C1-6烷基范围,且未新增技术方案,成功主张部分优先权,有效拓展了保护范围。


四是合理把控通式范围:马库什通式不宜过度宽泛。一方面,过宽的范围可能囊括现有技术中的化合物,影响专利的新颖性与创造性;另一方面,即便后续补充实施例,也可能因无法证明全范围化合物均能实现预期技术效果,导致权利要求不被认定为得到说明书支持。

案例:某抗炎化合物的实施例中,取代基为乙基(C2烷基),但权利要求将其概括为R=C1-18烷基。审查员认为,无法预期C10以上长链烷基取代的化合物仍具备抗炎活性,要求申请人缩小保护范围至C1-3烷基,申请人修改后顺利通过审查。


五是规避禁止反悔风险:若独立权利要求的通式范围过宽,后续为应对审查或无效挑战而删除并列方案缩小范围,可能触发禁止反悔原则,丧失等同侵权的主张权利。

案例:针对某吡啶酮类抗结核化合物的马库什权利要求,若初始撰写为“R3选自卤素、羟基、氨基”,后续因羟基、氨基取代的化合物无活性而删除该两个选项,可能被认定为“主动放弃该部分保护范围”;若初始即精准限定为“R3选自氟、氯、溴原子”,则可从源头规避禁止反悔风险。


3. 从属权利要求

在专利无效阶段,马库什结构通常被视为一个整体,删除取代基并列方案的修改一般不被允许。因此,从属权利要求需采用“层层递减、多维度组合”的逻辑架构,通过多条权利要求的嵌套关联,实现无需删除并列方案即可灵活缩小保护范围的效果。

实务案例: 

1. 权利要求1:式(I)所示的化合物,其中R1选自氢、C1-5烷基或C6-10芳基;R2选自卤素、C1-5烷基、C1-5烯基、C1-5烷氧基、羟基或氨基;……(式I为苯并咪唑母核,用于抗溃疡) 

2. 权利要求2(引1):R1选自氢或C1-5烷基。 

3. 权利要求3(引2):R1选自氢。 

4. 权利要求4(引2):R1选自C1-5烷基。 

5. 权利要求5(引4):R1选自C1-3烷基。 

6. 权利要求6(引5):R1选自甲基、乙基或丙基。 

7. 权利要求7(引6):R1选自甲基。 

…… 

10. 权利要求10(引1-9):R2选自氟、氯原子。 

…… 

25. 权利要求25:具体化合物:5-甲基-2-氟苯并咪唑。


从上述权利要求可以看出,从属权利要求的层级设置需紧密结合实施例化合物的结构特征与药效实验数据,使权利要求范围层层限缩的同时,对应化合物的技术效果逐步凸显(形成“一般-优选-更优选”的梯度),且每一层级均能获得充分的说明书支持,确保权利稳定性随层级递减而逐步提升。

02  其他权利要求

1. 制备方法权利要求

基于专利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不建议将完整合成路线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实务中,通常将“最后一步关键反应”或“通式化合物合成的共有核心步骤”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核心方案,既突出创新点,又简化侵权判定逻辑。

案例:某头孢类抗生素的制备方法核心创新点在于最后一步“胺化反应”的催化剂改良。其权利要求限定为“一种式(I)头孢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式(II)化合物与胺类化合物在X催化剂存在下进行胺化反应,得到式(I)化合物”。该撰写方式大幅简化了侵权判定流程(只需证明侵权方使用了该胺化步骤及X催化剂),同时提升了权利要求的稳定性。


2. 用途权利要求

撰写用途权利要求时,建议采用“层级化上位概括”的表述方式界定适应症,例如“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疾病-心境障碍-抑郁症”的梯度表述。这种方式既能保障初始保护范围的宽泛性,又能为后续补交实验数据、细化适应症预留充足空间。

案例:某抗抑郁化合物专利的用途权利要求初始撰写为“式(I)化合物在制备治疗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疾病的药物中的应用”,后续通过补交针对性实验数据,将保护范围细化至“治疗抑郁症的药物中的应用”,因未超出初始概括范围,未影响专利的有效性。


3. 组合物权利要求

化合物专利中的组合物权利要求主要针对药物制剂,撰写需适配制剂研发的实际阶段。通常在核心化合物的基础上,添加“药学上可接受的辅料”等核心特征即可;若初次申请时尚未开展具体制剂研究,可对剂型、辅料类型、制备方法等进行一般性说明,确保表述的严谨性与前瞻性。

案例:“一种含有式(I)化合物的口服固体制剂,其特征在于包括式(I)化合物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辅料,所述辅料选自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可按照本领域常规方法制备”。



二、说明书撰写

说明书是权利要求的基础,需满足“清楚、完整”的公开要求,同时为权利要求提供充分支持。优秀的说明书应具备“故事性”,以“问题-解决-效果-证明”为逻辑主线,让审查员、法官、技术人员等不同阅读者均能清晰理解发明的核心价值。


01 背景技术

背景技术的核心目标是“让非本领域人员理解发明的必要性”,需按“宏观-微观、整体-局部”的认知顺序撰写,从技术领域背景、现有技术现状,逐步过渡到现有技术的缺陷,最终引出本发明的研发需求。

02 发明内容

1. 技术方案

无需将全部权利要求照搬至发明内容,仅需提炼独立权利要求与核心从属权利要求的核心技术方案,按清晰的逻辑表述即可。

2. 有益效果

补交实验数据的核心前提是“证明原始申请记载的技术效果”,若证明的是新效果,则无法被接受。因此,有益效果部分需进行宽泛且有预见性的表述,覆盖未来12个月可能发现的效果,为后续补交数据预留空间。

案例:某抗肿瘤化合物专利最初记载的有益效果为“具有抗肿瘤活性”,后续补充实验数据证明“对肺癌细胞的抑制活性优于现有药物”,因未超出“抗肿瘤活性”的范围,被审查员接受;若最初未记载“抗肿瘤活性”,直接补交“抗肺癌活性”数据,则可能被拒绝。

03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是说明书的核心,需详细记载实施例、效果实验及相关技术细节,为权利要求提供充分支持。


1. 术语定义

需对全文术语尤其是权利要求中的术语逐一界定,尤其是非标准术语或范围可变的术语(如烷基、烷氧基)。定义需具体、分层级,避免照搬通用模板。

示例:“术语‘烷基’指直链或支链饱和脂肪族烃基。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烷基具有1-8个碳原子(C1-8烷基);在优选实施方案中,烷基为C1-5烷基。C1-8烷基的非限制性实例包括甲基、乙基、丙基及其支链异构体。烷基可任选取代,取代基独立选自卤素、羟基、C1-4烷氧基等,取代位点为任意可连接位置。”


2. 实施例

实施例的布置需遵循“结构相似和效果相当”的原则,将马库什结构化合物分组,每组至少设置一个实施例(含表征数据)与对应的效果数据。

案例:某马库什结构化合物R为C1-3烷基,将其分为R为甲基、乙基、丙基三组,每组各设置一个制备实施例,并测定每组化合物的抗菌活性,证明“C1-3烷基取代的化合物均具有显著抗菌活性”,为权利要求提供了充分支持。


对于初次申请,可列举“表格化合物”,但需满足“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方法或常规方法能够制备”的要求,否则可能因“公开不充分”被驳回。

案例:某抗组胺化合物初次申请列举了10个表格化合物,记载了结构式、核磁共振数据,但未记载制备方法;因说明书中已公开了3个类似结构化合物的制备方法,且表格化合物与该3个化合物结构相似,审查员认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通过常规方法制备”,未质疑公开充分性。


3. 效果实验

实验描述需明确“测试化合物、实验方法、评价标准、实验结果”四大核心要素,避免使用“本发明化合物”等笼统表述,需精准对应具体实施例化合物。关键是“构建数据与效果的关联桥梁”,在实验数据后分析其证明的技术效果。

案例:某抗炎化合物的效果实验:明确测试化合物为“实施例1(R=甲基)、实施例2(R=乙基)”,实验方法为“小鼠耳肿胀抗炎模型”,评价标准为“肿胀抑制率”,结果为“实施例1的肿胀抑制率为68%,实施例2为72%,阳性对照药(地塞米松)为65%”;分析部分指出“本发明化合物的抗炎活性优于或等同于现有药物,且毒性更低(补充急性毒性实验数据)”,清晰建立了数据与“抗炎效果优异、毒性低”的关联。


三、总结

药物化合物专利撰写核心在于实现“技术创新的充分公开”与“核心权利的精准保护”之间的平衡。从权利要求的层级化布局,到说明书的逻辑化叙事,每一个环节的细节把控,都直接关系到专利的稳定性与保护力度,最终影响研发成果的市场转化价值。对于研发者与知识产权从业者而言,需深入理解药物研发的技术逻辑,精准把握专利审查的核心要求,将技术细节与法律规范深度融合,才能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文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2pEX4X9fp-7HR-Gt5y7cQ


——北京植众德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自成立以来,我们已迅速发展成为一家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高端制造、芯片半导体及人工智能等领域具有深厚实力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我们的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并延伸至全球,为超过200家行业先进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支持

25c7a24d0ddcaa54df72e13b49366334.jpg

获得更多行业信息和动态,和业界精英深入交流

欢迎扫码 · 联系我们